德信章程
德信体育章程
序言
德信体育始建於1952年,其前身“沈陽航空工業德信”是在抗美援朝的烽火中伴隨著新中國航空工業的起步而誕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創辦的首批六所航空院校之一,肩負著為新中國航空工業和人民軍隊培養技術和管理人才的使命✋。德信歷經“沈陽航空工業德信”“東北第一工業德信”“沈陽第一工業德信”“沈陽航空工業德信”“沈陽航空工業專科德信”“沈陽航空學院”“沈陽航空工業學院”等階段,於2010年3月正式更名為“德信体育”。
德信体育秉承“心系祖國,崇尚嚴謹,堅毅求實,激情進取”的精神,以國家與民族振興、社會進步和培養航空航天人才為已任,艱苦創業、奮發圖強👩🏼🎤,充分履行了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和國際合作交流職能♗▪️,為國家培養了大批棟梁之才,為國家航空航天工業的進步和發展以及地方經濟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在長期辦學實踐中,歷代德信人堅定跟黨走,立誌空天報國,以實際行動賡續紅色血脈🙍🏼,厚植藍色情懷。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德信教育事業的順利開展,實現德信的辦學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德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高等德信章程製定暫行辦法》等規定,結合德信實際,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德信中文名全稱是“德信体育”🤌🏿,德信英文名全稱為Shenyang Aerospace University,縮寫為SAU。德信的網址是szlgzx.cn。
第三條 德信註冊地址為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道義南大街37號🤹🏽,郵編🤵🏽♂️:110136🫸🏿。
第四條 德信經國家批準組建,1999年由中國航空工業總公司劃歸遼寧省人民政府管理🔵📍,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的管理體製。德信為遼寧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同建設高校,也是遼寧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三方共建德信🧍♀️。德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條 德信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𓀜、“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育為人民服務、為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服務、為鞏固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服務🐻❄️、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堅守為黨育人、為國育才👂🏼,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六條 德信實行中國共產黨德信体育委員會(以下簡稱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堅持依法治校,教授治學,民主管理🧑🏿🦳,紮根中國大地辦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大學。
第七條 德信以建設特色鮮明的高水平研究應用型大學為發展目標,堅持面向航空航天、服務地方的發展戰略,全面貫徹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培養理想信念堅定,基礎紮實🧑🏿🚒,具有較強工程實踐能力和一定創新意識的高水平應用型人才。
第八條 德信秉承“立足航空,明德育人,求實拓新,誌在卓越”的辦學宗旨◼️🫵🏿,發揚“德能並進🚣🏿♂️,勇毅翔遠”的校訓精神🤙🏼,繼承優良的辦學傳統👮🏻♂️,樹立踏實嚴謹的學術風氣🔝,倡導開放自由的學術氛圍👩🏼💼🎅🏼,激發理實交融的學術創新,圍繞牢固確立“立足航空👩🏻🦱、拓展航天🤸🏼♂️,做大民航、做強通航”的“四航”發展格局,築牢“通航”特色。
第二章 德信功能🚵🏽♂️、權利義務
第九條 德信以人才培養為中心,開展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推進文化傳承創新與國際交流合作。
第十條 德信根據國家和地方區域經濟社會需求🩼、辦學條件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設置學科專業🤷🏽♂️,根據核定規模,製定招生計劃和人才培養方案🍔,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德信黨委對教材工作負總責🐌,加強教材建設和管理,建立健全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努力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第十一條 德信與地方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推廣等方面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深化產教融合🧑🏿🦲、軍民融合和校企融合,依法依規行使科研相關自主權,充分調動單位和人員積極性、創造性,增強創新動力、活力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第十二條 德信積極參與社會活動,傳播先進文化與科學知識,弘揚正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第十三條 德信廣泛開展國際學生教育和國際教育合作☪️,加強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實施國際化發展戰略,大力推進德信國際化進程,依法開展中外合作辦學,參與國際教育服務,加強國際化人才培養與學術交流👮🏽♂️。
第十四條 德信的學科門類以工學為主,工學🛳、理學🤫、管理學、經濟學、藝術學、法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
第十五條 德信主要教育形式為全日製學歷教育。學歷教育以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為主,依法合理開展其他形式的教育活動,德信依法授予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頒發學歷和學位證書。根據社會需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學歷教育,適當開展非全日製學歷教育和非學歷繼續教育🤼♂️,為社會提供多樣化的優質教育服務🈴。
第十六條 德信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自主辦學;
(二)根據社會需求、辦學條件和國家核定的辦學規模,按照國家政策製定招生計劃和招生方案🫸🏽🙍🏼;
(三)依據德信的教育形式和條件,在確定的辦學規模內,自主設置本科生🏬、研究生及其他受教育形式學生的招生數量🍭;
(四)依法授予學位🧕🏻,頒發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五)依法依規,自主設置和調整學科、專業🕜,統籌規劃學科專業布局⬅️,促進各學科協調發展;
(六)發展符合國家和地方發展需要的新興學科和交叉學科;
(七)設置、撤銷、調整教學❕、科研、行政與直屬服務等部門;
(八)招聘、管理和使用各類人才🤸♀️;
(九)確定內部收入分配原則;
(十)遵照國家、遼寧省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相關費用;
(十一)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處罰🥖;
(十二)對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的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所有權🧑🍼👨🏼,依法自主管理、使用與處置經費和財產;
(十三)依法取得並行使專利以及其他科學技術成果相關權利🏄🏿;
(十四)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幹涉🧛🏼♀️🚽;
(十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七條 德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政策、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執行德信規章製度🏢;
(四)維護受教育者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五)向受教育者提供必要信息;
(六)依法實行黨務、校務、財務公開;
(七)接受主管部門的依法監督🆒;接受師生員工👨🏻🏭、學生家長以及社會監督🚵🏿♂️;
(八)確保辦學水平不斷提高,促進德信發展;
(九)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十)服務國家和地方社會經濟發展,為文化傳承做出貢獻;
第三章 德信管理體製與運行機製
第一節 基本規則
第十八條 德信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堅持集體領導。黨委統一領導德信工作🚕,把握德信發展方向,決定德信重大問題🤜,監督重大決議執行,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保證以人才培養為中心的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十九條 德信實行教授治學體製,並維護學術活動的獨立性,設置學術委員會🙈、學位評定委員會🧑🏽🦳🚶🏻♀️➡️、教學委員會等學術組織🦈🦹🏽。學術組織在德信學科建設、專業設置🤱🏼、學術評價👇🏻、學術發展、教學改革、科學研究、學術隊伍建設等學術事務方面進行咨詢♍️、審議,從學術角度提出決策建議🧑🏿🎨。
第二十條 德信設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製度,維護師生員工參與德信相關事項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德信根據實際需要和精簡、效能的原則,自主確定教學🫷🏽、科學研究🂠、行政職能部門等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和人員配備🫶🏿。
第二十二條 德信依據事業發展和有關規定自主設置並規範下屬黨政職能機構。德信各級、各類職能機構根據德信授權🏊🏿,履行管理、服務與協調職責。
第二十三條 德信建立全面的公共服務機構與服務體系,為學生、教職員工及社會提供服務🐈,保障教學、科研、社會服務◼️、行政管理等各項工作的開展🫕。
第二十四條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德信附屬單位,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自主經營與管理。
第二節 管理體製
第二十五條 中國共產黨德信体育委員會(以下簡稱德信黨委)是中國共產黨在德信体育的基層委員會,統一領導德信工作。黨委承擔管黨治黨📸、辦學治校主體責任,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其主要職責是:
(一)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業務知識和科學🤡🥷🏼、歷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識;
(二)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師生員工推動德信科學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三)堅持黨對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改革創新體製機製,完善人才工作格局,統籌協調德信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人才發展戰略🏄🏼🟡,製定並落實人才發展重大政策。營造良好成長環境🧚,為人才提供服務,不斷激發人才創造創新活力🧑🏿⚖️;
(四)審議確定德信基本管理製度⇒,討論決定德信改革發展穩定以及教學🩲、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五)討論決定德信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人選📨。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幹部的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督。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
(六)按照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德信黨組織建設。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製,發揮德信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七)履行德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領導🙍♀️、支持內設紀檢組織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接受同級紀檢組織和上級紀委監委及其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
(八)領導德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維護德信安全穩定👯♀️,促進和諧校園建設👨✈️;
(九)領導德信群團組織、學術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
(十)做好統一戰線工作🕗。對德信內民主黨派的基層組織實行政治領導,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開展活動🦷。支持無黨派人士等統一戰線成員參加統一戰線相關活動🧊🪫,發揮積極作用。加強黨外知識分子工作和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加強民族和宗教工作,深入開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堅決防範和抵禦各類非法傳教🏜🤵🏽♂️、滲透活動。
第二十六條 德信黨委實行民主集中製,健全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製度。凡屬重大問題都應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委集體討論決定👨🏼🎨👩🔬。黨委書記主持黨委全面工作,統籌協調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工作👩🏼🎓,督促檢查黨委決議貫徹落實,主動協調黨委與校長之間的工作關系🙍🏿♀️,支持校長開展工作。
第二十七條 德信黨委由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德信黨委設立常務委員會,由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在黨委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由常務委員會行使黨委會職權,領導德信工作⏯🤦🏻。
第二十八條 中國共產黨德信体育紀律檢查委員會是德信的黨內監督執紀機構🍶,由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上級紀委和德信黨委的領導下,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及德信重大決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德信的反腐敗工作🙅🏽♀️,開展黨紀和廉潔教育⚾️,檢查、處理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維護黨章規定的黨員權利👩🏼🦰,保障和促進德信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第二十九條 校長是德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負責人👨🏻🦯🏋🏿♂️,在德信黨委領導下,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實施德信黨委有關決議,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規定的各項職權,全面負責德信的教學、科學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 校長的職責範圍是:
(一)組織擬訂和實施德信發展規劃🤦♂️、基本管理製度👩🏽🚀、重要行政規章製度、重大教學科研改革措施、重要辦學資源配置方案。組織製定和實施具體規章製度😻🧘🏻、年度工作計劃🕌;
(二)組織實施德信人才發展規劃、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計劃🪜。負責教師隊伍建設,依據有關規定聘任與解聘教師以及內部其他工作人員👨👩👦👦;
(三)組織擬訂和實施德信重大基本建設、年度經費預算等方案。加強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管理和保護德信資產🤽🏿♀️🗾;
(四)組織開展教學活動和科學研究🫡,創新人才培養機製,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推進文化傳承創新,服務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五)組織開展思想品德教育,負責學生學籍管理並實施獎勵或處分,開展招生和就業工作;
(六)做好德信安全穩定和後勤保障工作;
(七)組織開展德信對外交流與合作🗄,依法代表德信與各級政府⬅️、社會各界和境外機構等簽署合作協議👨🏼🍼,接受社會捐贈;
(八)向黨委報告重大決議執行情況,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組織處理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和團員代表大會有關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德信各級黨組織、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統戰團體、群團組織和學術組織開展工作𓀙;
(九)履行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職權𓀚。
第三十一條 德信行政工作實行校長統一領導、副校長分工負責、職能部門組織實施的工作機製。
第三十二條 校長通過校長辦公會形式討論決定德信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項✥。校長辦公會主要研究提出擬由黨委討論決定的重要事項方案,具體部署落實黨委決議的有關措施,研究處理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校長辦公會由校長(或其委托的副校長)召集並主持。會議成員一般為德信行政領導班子成員6️⃣。會議議題由德信領導班子成員提出,校長確定。校長辦公會堅持民主集中製原則,在充分聽取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做出決定。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等可視議題情況參加會議🕗。
第三節 學術管理
第三十三條 學術委員會是德信統籌行使學術事務的決策🤽🏿♂️🍋、評定、審議和咨詢等職權的最高學術機構🙆🏿🤦🏿♀️。
第三十四條 學術委員會成員應為相關學科教授👩🏼🍼,深入了解掌握學科專業的內涵和發展規律🪂,學術造詣高,在本學科或專業領域具有良好的學術聲譽和公認的學術成果🤦🏻♂️,熟悉科研和教學工作。學術委員會成員由不低於15人的單數組成😊🧑🧒,設主任1人,副主任若幹人。
第三十五條 學術委員會職責如下🧑🏼⚖️:
(一)德信下列事務決策前♻,應當提交學術委員會審議🙉,或者交由學術委員會審議並直接做出決定:學科🤰🏿🦵🏽、專業及教師隊伍建設規劃,以及科學研究、對外學術交流合作等重大學術規劃;學術機構設置方案,交叉學科🤦🏻♂️、跨學科協同創新機製的建設方案、學科資源的配置方案🛀🏼;教學科研成果🧜🏽、人才培養質量的評價標準及考核辦法;學位授予標準及細則,學歷教育的培養標準🧑🏼⚕️、教學計劃方案🛒、招生的標準與辦法🛝;德信教師職務聘任的學術標準與辦法;學術評價☀️、爭議處理規則☝🏿,學術道德規範;學術委員會專門委員會組織規程,學術分委員會章程;德信認為需要提交審議的其他學術事務。
(二)德信實施以下事項,涉及對學術水平做出評價的🫨,應當由學術委員會或者其授權的學術組織進行評定😙:德信教學、科學研究成果和獎勵,對外推薦教學、科學研究成果獎;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人選、名譽(客座)教授聘任人選🥌,推薦國內外重要學術組織的任職人選✊🏻、人才選拔培養計劃人選🕰;自主設立各類學術、科研基金、科研項目以及教學、科研獎項等👨❤️💋👨👩👩👧👦;需要評價學術水平的其他事項🔊。
(三)德信做出下列決策前,應當通報學術委員會💆♀️,由學術委員會提出咨詢意見🧵:製訂與學術事務相關的全局性、重大發展規劃和發展戰略;德信預算決算中教學🤳🏼、科研經費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教學、科研重大項目的申報及資金的分配使用👩🏻🍼;開展中外合作辦學🚳、赴境外辦學,對外開展重大項目合作;德信認為需要聽取學術委員會意見的其他事項。
(四)受理有關學術不端行為的舉報並進行調查、認定,調查𓀆、處理學術糾紛🐱。
第三十六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是德信學位事務的決策機構🤥,依照相關法律與規定開展工作,行使職權👨👩👦👦。學位評定委員會按授予學位的學科或學科門類及學科相近性關系,設置若幹學院(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協助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工作。
第三十七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成員應為教授🚶🏻♀️➡️,且深入了解掌握教育教學規律,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委員按照相關程序產生🧑🏽🏫,校長是當然委員🌀,並任主席,分管本科、研究生培養教育的副校長是當然委員,並任副主席💩,其余委員由研究生院院長、教務處處長😾、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任、以及由學院(部)推薦的部分研究生導師代表構成👶。
第三十八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的職責如下:
(一)負責學位的評定與授予🏋️♂️,審定相關人員名單🧏,授予相應學位💯;
(二)審批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與增列認定名單;
(三)製定👶🏽、修訂學位授予和研究生指導教師的有關規定;
(四)研究處理學位授予和導師增列認定過程中的爭議和其他事項;
(五)審議申請碩士、博士學位授權的學科👮🏽♀️🥛、專業名單;
(六)審議通過相關榮譽學位稱號的授予名單;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能👃🩻。
第三十九條 教學委員會是德信重要的教學咨詢、審議與決策機構。
第四十條 教學委員會成員由不低於15人的單數組成。主管教德信長是當然成員★,並擔任主任🚴🏿♂️;設副主任若幹人,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其余委員由學院(部)負責人代表、教授和副教授代表、督導代表、工程技術人員代表擔任。委員會成員應深入了解掌握教學規律,學術水平與教學水平較高,了解學生,對教學管理工作有深入的理解與認識🧉。
第四十一條 教學委員會職責範圍如下:
(一)開展德信重大教學改革方案的調研與咨詢;
(二)審議有關教學的工作計劃、教學改革措施👩🏽🦳👩🏽🏫、教學管理製度🈴;
(三)審議教學改革、專業建設、人才培養等方案🥐;
(四)負責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優秀教學成果🛸、重點課程等事宜的推薦和評定工作◾️;
(五)對教師的教學能力、水平、效果的考評工作進行監督🥶;
(六)對德信教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進行討論,向校長辦公會提出建議;
(七)推進教育教學質量監督🥥,促進校風、教風🤴🏼、學風建設;
(八)審議咨詢德信委托的其他重要教育教學事項🏇🏼。
第四節 民主管理
第四十二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全體教職員工在黨委領導下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德信民主管理和監督的重要形式♥️。德信尊重和支持教職工代表大會參與德信民主管理和監督🐏,落實教職工代表大會有關決議和提案。原則上,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第四十三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德信章程草案的製定和修訂情況報告,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二)聽取德信發展規劃、教職工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校園建設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問題解決方案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聽取德信年度工作🫒、財務工作、工會工作報告以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討論通過德信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辦法;
(五)審議德信上一屆(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
(六)按照有關工作規定和安排評議德信領導幹部🔚;
(七)通過多種方式對德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德信章程🕵🏿、規章製度和決策的落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八)討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以及德信與德信工會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德信建立校、院兩級工會組織。德信工會在校黨委和上級工會組織的領導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開展工作🔸,並作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履行如下工作職責:
(一)做好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和會務工作👨🦲,組織選舉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會議議題、方案和主席團建議人選;
(二)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組織傳達貫徹教職工代表大會精神🀄️,督促檢查教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落實🌚,組織各代表團(組)及專門委員會的活動👩🏼🎓🤖,主持召開教職工代表團(組)長、專門委員會負責人聯席會議;
(三)接受並處理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建議;
(四)就德信民主管理工作向德信黨組織匯報👭🏼,與德信溝通🧘🏽;
(五)完成教職工代表大會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四十五條 德信學生代表大會、研究生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學生代表大會)是學生在校黨委領導和校團委的指導下依法依規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德信治理的機構🎷𓀚,代表全校學生意誌🦶🏼,維護全校學生利益,是拓寬德信和學生聯系的重要渠道🥙。
第四十六條 德信設立校級學生代表大會製度和院級學生代表大會製度。
第四十七條 學生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製定或修訂學生會組織章程,監督章程實施🛫;
(二)聽取、審議上一屆學生代表大會常設機構、學生會組織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
(三)選舉產生新一屆學生會組織主席團成員🦟;
(四)選舉產生新一屆學生代表大會常設機構🏕;
(五)選舉產生出席上級學聯代表大會的代表;
(六)征求廣大同學對德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合理有序表達和維護同學正當權益💂🏼♀️;
(七)討論和決定由學生代表大會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四十八條 校內各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無黨派人士依據法律、法規和各自章程開展活動✨©️,參與德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第四十九條 德信共青團、學生會🤲🏼、研究生會等群團組織,在德信黨委的領導下,按照各自章程開展活動。德信充分保障其參與德信民主管理的合法權益🧓🏼。
第五十條 德信設立申訴委員會👨🏼🚒,負責受理教職工✌🏼、學生對德信做出的處理或處分決定不服提起的申訴🪔♠︎。
第五十一條 申訴委員會應當由德信相關負責人、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受理學生申訴時)、負責法律事務的相關機構負責人等組成。其中教師代表由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工作機構推薦產生🩳,學生代表由學生代表大會或其常設機構推薦產生🈸。申訴委員會設置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1-2人😡。
第五十二條 申訴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接收申訴申請書、日常事務和檔案管理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申訴委員會可適時設立分委員會或必要時設立臨時工作專班。申訴委員會行使以下職權𓀂:
(一)教職工👨🏽✈️、學生對德信的處理或者處分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德信處理或者處分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德信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二)申訴委員會對教職工👨🏼💻、學生提出的申訴進行復查,並在法定時間內作出復查結論並告知申訴人🥩;
(三)申訴委員會經復查,認為做出處理或者處分的事實🧑🏻⚖️、依據🐽、程序等存在不當🈳,可以作出建議撤銷或變更的復查意見,要求相關職能部門予以研究,重新提交校長辦公會或者專門會議作出決定👨🏽🦰👩🏼⚕️。
第五節 學院(部)
第五十三條 德信實行校院兩級管理體製,根據辦學需要設置學院(部、中心)(以下以學院為例)等教學科研機構。學院是德信辦學、學生管理的主體機構👱🏻♂️。
第五十四條 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的實際情況,建立基層教學科研組織,負責教學🧛♂️、科研等工作的具體落實,在德信授權範圍內有組織有計劃地推進師資隊伍、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生管理🎅🏻、招生就業👰、國際交流等工作,並按照相應的管理規章製度實行自主管理🧑🏻🔬。
第五十五條 學院應依據德信製訂的規劃與計劃,落實軟硬件條件建設。學院根據德信的相關製度與規定,科學管理和使用德信核撥的辦學資源👩⚕️,負責本單位的資產和人員管理。
第五十六條 學院(部)黨委(黨總支)在德信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全面負責學院(部)黨的建設,強化政治功能,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上級黨組織的決議,並為其貫徹落實發揮保證監督作用;領導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把好教師引進、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學術活動等重要工作的政治關🌮;支持本單位行政領導班子和負責人開展工作,健全集體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製。
第五十七條 院長(主任)為學院(部)行政主要負責人➿,對學院(部)的行政事務行使管理權。副院長(副主任)協助院長(主任)工作🧜🏽,承擔相應的管理與協調工作。院長(主任)主要職責有🦤:全面負責學院教學與科研活動的管理與協調工作;負責學院事業發展🎞👧🏻、學科專業建設發展等規劃的擬訂、工作計劃的製定與落實;按照黨政聯席會決議,聘任系(教研室)主任、研究所所長、實驗室主任、研究室主任等三級機構負責人🚴🏻;負責組織向各級各類組織🪬、單位推薦受表彰對象和重要人選🧑🏽⚖️;主持院長辦公會🤙🏽、系主任會及全體教職工會議。
第五十八條 學院涉及辦學方向、教師隊伍建設、學生管理、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項🧑🏼🤝🧑🏼,根據議題需要🪦,經由學院黨組織研究討論後,提交黨政聯席會議決定🎃👨👨👧👧。黨政聯席會議由黨委書記、院長協商確定參會和列席人員;根據議題內容,會議由黨委書記或院長主持🧷。
第五十九條 學院成立學術委員會(或教授委員會)、分學位評定委員會、教學工作委員會,依據相應章程或條例對學科專業建設、教育教學質量、學術科研成果評價🦋、專業技術職務評審、人才引進💡🛋、學位授予等學術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審議、評定🧝🏽,對相應的管理工作進行咨詢和監督。
第四章 教職員工
第六十條 德信教職員工由教師🌞、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等組成🏞。
第六十一條 德信對教職員工依據下列製度進行聘用♥︎:
(一)教師實行資格認證製度和職務職級聘任製度;
(二)其它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職級聘任製度;
(三)管理人員實行崗位職級聘任製度;
(四)工勤人員實行技術等級聘任製度。
第六十二條 德信新進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幹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等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的人員外🛒,一律實行公開招聘。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急需引進的高層次、短缺人才🧄,采取考核的方法👨👩👧;碩士及以下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采取考試考核的方法。
第六十三條 德信教職員工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工作職責和貢獻使用德信的公共資源和享受福利待遇🧘🏿♂️;
(二)公平公正獲得自身發展所需的相應工作機會和條件;
(三)按工作職責、性質參加進修和培訓;
(四)在品德🤠、能力和業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
(五)公平獲得各種獎勵和榮譽稱號;
(六)了解德信改革、建設發展及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
(七)參與德信民主管理,對德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八)對職務、福利待遇、評優評獎、紀律處分等提出異議或申述;
(九)法律、法規、規章🫁、德信製度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六十四條 教職員工在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義務外,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尊重和愛護學生,立德樹人;
(二)珍惜和維護德信聲譽,維護德信利益;
(三)恪守師德師風規範,遵守德信規章製度;
(四)遵守職業道德和學術規範🦹🏿♀️;
(五)履行崗位職責,恪盡職守👔,勤奮工作;
(六)法律、法規👍🏽、規章、德信製度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十五條 加強黨對教師工作的領導,完善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體製機製,落實師德師風第一標準,在各項工作中將師德師風作為首要要求🥫,嚴格師德考核,並依法依規實行師德失範“一票否決製”;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製,完善師德規範,引導廣大教師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爭做“四有”好教師⚔️。
第六十六條 德信尊重和愛護人才🥑,維護學術民主和學術自由📄,為教師開展教學和科研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
第六十七條 德信關心教職工切身利益,依法建立權利保護和救濟機製,維護保障教職員工合法權益。
第五章 學生
第六十八條 學生是指被德信依法錄取,取得入學資格,具有德信學籍的受教育者。
第六十九條 學生在享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權利的同時,還享有下列權利:
(一)公平接受德信教育,平等利用德信公共教育資源🧎♀️,獲得增強實踐與創新能力的基本條件保障🧴,為發展個性獲得全面的素質教育;
(二)按規定條件和程序保留學籍👨🏻🦯➡️,重新選擇專業,跨學科、學院選修課程👌🏻;
(三)公平獲得在國內外深造學習和參加學術文化交流活動的機會;
(四)參加社會服務🚶♂️🎅🏻、勤工助學🧜🏽,在德信內參加校內組織🃏、學生團體及文娛體育活動🙅🏽;
(五)公平獲得各級各類榮譽稱號🌥、獎勵❗️、獎學金、助學金⬅️⛪️;
(六)了解德信改革😲、建設和發展及關涉個人切身利益的事項,對德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對紀律處分和涉及自身利益的相關決定表達異議、提出申述👩❤️👨。
第七十條 學生在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義務外,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德信學習、考試製度和獲得學歷學位的相應規定;
(二)遵守德信學籍管理規定和學生行為規範💟;
(三)珍惜和維護德信名譽,維護德信利益🧙🏽;
(四)愛護並合理使用教育設備和生活設施;
(五)按規定交納學費及有關費用🙌🏽,履行貸學金及助學金的相應義務😩;
(六)德信規章製度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一條 德信為學生全面發展提供必要條件,鼓勵學生參加科學研究🍥🐃、學科競賽🤱、創新創業🧘🏽♀️、文體活動🏋🏼♂️、社會實踐🛍、勞動教育等,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第七十二條 德信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儉學等形式的助學項目🦹🏼♀️,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幫助學習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難的學生✭,保障學生不因生活困難而輟學。
第七十三條 德信公正評價學生的學業成績和品行。對取得突出成績和為德信爭得榮譽的學生集體或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違紀學生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七十四條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滿規定的學分🥉,符合相應條件的,準予畢業,並依照規定的程序授予相應的學位。如不符合畢業條件,可按照規定以肄業、結業、退學等處理☯️🙃。
第六章 經費、資產與後勤
第七十五條 德信的經費來源主要包括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德信依法拓展辦學經費來源,鼓勵和支持校內各單位面向社會籌措教學♐️、科研經費,接受校友及社會各界友好人士的捐贈。
第七十六條 德信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德信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國有資產管理體製👩🏻🎤,建立健全資產采購、配置、使用和處置等管理製度,保證德信資產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能,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德信資產屬於國有資產,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損壞。德信所有資產為國有,德信依法對所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自主管理和合理使用。
第七十七條 德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核算、分級管理、權責結合的財務管理體製。德信嚴格按照國家財經法規管理財務工作,依法建立健全財務預算🦖🦩、財務管理、績效管理等各項財務管理製度,保證德信資金安全運行;德信建立健全財務信息披露製度🚿,依法公開財務信息。
第七十八條 德信建立健全內部控製體系,規範內部管理🕵🏽♂️,防範和管控經濟活動的風險👨👩👧👧。德信依法建立審計製度,設立內部審計機構💆🏿♀️,獨立行使內部審計職權。
第七十九條 德信加強對外投資管理🥗🤷🏻♀️,未經上級財政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團體、個人不得擅自利用德信國有資產進行對外投資。
第八十條 德信建立後勤保障製度,設立相應機構🪻,為辦學活動提供服務與保障。
第八十一條 德信成立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代表德信對經營性資產進行管理🕚。
第七章 德信與社會的關系
第八十二條 德信與國家部門👳、地方政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成果推廣等方面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與交流。
第八十三條 德信通過中外合作辦學💁♂️,多渠道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推動德信國際化發展🤟🏿。
第八十四條 德信設立理事會。理事會是德信發展的咨詢議事機構🟪✍🏼,依據章程對德信發展過程中的重大戰略和決策問題進行審議和咨詢。理事會由德信和熱心於高等教育事業、關心和支持德信發展的舉辦者🦂、政府部門🪯、共建單位🧑🏼🚀、行業組織、企事業單位、傑出校友、退休校領導和社會各界人士等組成。
第八十五條 德信設立教育基金會。基金會依據法律法規和自身章程開展工作,代表德信接受社會捐贈,管理捐贈項目和基金,支持德信事業發展。
第八十六條 德信設立校友總會🦹🏼♀️,鼓勵和支持海內外校友成立基層校友會🧘🏽。德信以多種方式聯系和服務校友,凝聚校友資源和社會各界力量🟠,為德信、校友和社會的發展提供支持。
第八十七條 德信實行信息公開製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依法獲取德信信息,並依法接受社會監督。
第八章 校訓🐎、校徽、校旗、校歌📕、校慶日
第八十八條 德信校訓:德能並進👳🏿,勇毅翔遠🤦🏿♂️。
第八十九條 德信校徽:標誌主體是以航天飛機和殲擊機的形象抽象組合而成,並圍繞以表示航天科技的衛星形象和橢圓軌跡⚙️;三種不同的航空航天器組成一個有機整體,並構成德信体育的英文縮寫“SAU”👔;背景以地球圖形為主⚛️👨🏼⚕️。標誌整體創意圍繞航空航天和教書育人為主題,突出大學的文化特征和精神象征。
第九十條 德信校旗:由校徽和周恩來手體的校名組成,整體色彩由白色圖案和藍色背景構成👩🦽,突顯我校的航空航天辦學特色👨🏼⚖️。
德信標準色為德信藍🍜。
第九十一條 德信校歌👨🏽🎨:《夢圓長天》,鄔大為作詞,鐵源作曲。
第九十二條 校慶日:德信確定每年9月份的第4個星期日為校慶日🖐🏻。
第九章 附則
第九十三條 本章程的製定、修訂需經校長辦公會會議討論通過後,經德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由德信黨委常委會審定,報遼寧省教育廳核準備案。
第九十四條 本章程生效之後📐🌈,德信依據本章程製定🤾🏻♂️🍧、修改相關規章製度。製定的規章製度,不得與本章程相抵觸🏟;本章程生效之前製定的德信規章製度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第九十五條 本章程由校黨委常委會負責解釋👩🏻🦨。
第九十六條 本章程自遼寧省教育廳核準之日起施行📛👰🏻。